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优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助力科产教深度融合,学校拟开展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工作。
一、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
2025年接收申请的学科专业及二级培养单位相关信息详情见附件1-2。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1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
(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住院医师;
3.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相对应。
三、申请程序
(一)报名申请
申请人于2025年1月19日-2025年3月9日登陆“中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系统”(网址:http://gms.csu.edu.cn/stu/logon/login_tdxl)注册实名账号,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的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上传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认证),所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3.最后学历证明;
4.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如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获奖等;
5.单位审查意见材料。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人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单位审查意见表》(附件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申请人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单位及导师意见表》(附件4);
6.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学类专业学位申请人提交)。
(二)资格审查
二级培养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包括至少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于2025年3月10日-2025年4月13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具体工作方案由二级培养单位制定并予以公布。
申请人须向二级培养单位提交书面材料以备查验,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与两份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南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从报名系统导出并核对无误,一式三份);其他报名支撑材料。二级培养单位须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三)确定录取名单
二级培养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二级培养单位官网进行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二级培养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拟录取人员《中南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签署意见并盖章)、学位证书与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报研究生院审定。
(四)确定导师
二级培养单位为已录取的申请人确定指导教师。为确保培养质量,每位导师每年最多招收同等学力硕士2名,在读的同等学力硕士人数不超过6名。
(五)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与申请提交
已录取的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账号,按照“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流程,严格按照录取学科专业向中南大学提出申请。
(六)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
拟录取的申请人按要求交纳培养费,到学校现场确认个人信息,并在全国同等学力硕士管理平台采集个人图像信息。完成上述步骤后,注册正式生效(取得同等学力学习资格)。现场确认及信息采集安排另行通知。
四、课程学习与学位申请
(一)课程学习阶段
申请人自获得入学资格之日起,进入课程学习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按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国家统一水平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执行,参考《关于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4〕1号,摘录见附件5)。
(二)学位论文阶段
申请人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经申请人申请、二级培养单位审查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评审和答辩等流程。
(三)质量要求
同等学力硕士的创新性成果要求及学位论文质量要求与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要求一致。
各培养及学位环节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中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管理文件。
五、收费标准
同等学力硕士培养费用包括课程培养费、学位申请费(含学位论文指导、评审及答辩费等),共计9.6万元/人,分两个阶段通过学校财务平台统一收取。第一阶段课程培养费为6万元/人,在现场确认前一次性交纳;第二阶段学位申请费为3.6万元/人,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六、注意事项
1.因申请人个人原因而中止申请或使申请失效的,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2.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在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4.本通知由中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8日